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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委改革辦關于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方評估項目申報的通告
發(fā)布日期:2016/3/28 9:09:19 | 瀏覽次數:5063 來源:《深圳特區(qū)報》3月28日A10版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、市委改革部署,推進改革成效評估的科學化和民主化,使改革更加精準地對接發(fā)展所需、基層所盼、民心所向,我辦擬定了《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重點項目第三方評估計劃》,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申報單位應為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專業(yè)研究咨詢類等機構。
(二)申報單位應合理安排評估團隊,評估組主要負責人應在所申報項目的相關領域具有良好專業(yè)背景、研究基礎,在評估過程中必須開展實地調研。
二、申報方式
申報單位需填寫《深圳市委改革辦第三方評估項目申報書》(見深圳新聞網首頁相關通告),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(fā)至szxtdc@126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受理程序
(一)申報截止后,我辦將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初審,并通知初審入圍者,未通過初審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(二)對初審入圍的申報單位,我們將組織專家評審,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確定入選對象后,通知申報單位簽署合作協議。
四、項目經費
評估啟動后,根據市財政相關規(guī)定,給予評估機構必要的經費資助。
五、項目進度
評估工作需自合作協議簽訂之日起,在1個半月內完成。
特此通告。
(聯系人及電話:陳先生,88133055;鄧小姐,88133492)
深圳市委改革辦
2016年3月28日
原文鏈接:http://sztqb.sznews.com/html/2016-03/28/content_3489869.htm